哈薩克斯坦能源和礦產(chǎn)資源部長什科利尼克7日對新聞界說,如果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簡稱中石油)并購哈薩克斯坦石油公司(簡稱PK)的交易得以實施,哈國家石油天然氣公司將依靠從PK公司未來利潤中的應得部分來支付從中石油購得的33%的PK股份。
什科利尼克重申,根據(jù)哈國家石油天然氣公司與中石油簽署的備忘錄,在中石油并購PK公司后,哈將從中石油購得PK公司33%的股份(約合14億美元)。此外,中石油還必須與哈國家石油天然氣公司按平均原則共同經(jīng)營PK公司下屬的奇姆肯特煉油廠。
什科利尼克說,中石油并購PK公司的交易目前在法律方面還處于懸而未決的狀況,因為針對PK公司還存在一系列法律訴訟問題,其中包括俄羅斯盧克石油公司要求獲得與PK公司合資成立的圖爾蓋石油公司的優(yōu)先購買權。
總部設在加拿大的PK公司是一家集生產(chǎn)和開發(fā)為一體的綜合型能源公司,其所有資產(chǎn)和經(jīng)營活動都在哈薩克斯坦境內,年原油生產(chǎn)能力超過70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