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開通報了三起科技工作者違背科學道德、違反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翻譯網上論文為己所用
【事件】原吉林大學碩士研究生崔建偉2003年在《財貿經濟》第五期發(fā)表了標注有國
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西方銀行管制與證券市場管制的相互作用機制研究》的文章。經核實,這篇文章實際上是崔建偉在其導師短期出國進修期間,從一個英文網站上翻譯而來,是原文的中文壓縮版。
【懲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jiān)督委員會對崔建偉的剽竊行為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其科學基金申請資格2年,并責令其在《財貿經濟》上公開承認錯誤。
偽造姓名申請基金
【事件】在2001年和2002年,第三軍醫(yī)大學“鄧其月”和“梁濤”分別申請了兩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核實,第三軍醫(yī)大學并沒有“鄧其月”和“梁濤”,而這兩個人實際上是第三軍醫(yī)大學的蘇炳銀偽造出來的。蘇炳銀在兩個項目的申請書中假造了“鄧其月”與“梁濤”從本科一直到博士的學習情況,并多次在申請書里冒替他人簽名。
【懲處】蘇炳銀被通報批評并被撤銷項目申請資格4年。
抄襲他人項目申請書
【事件】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李貴寶在2001年和2003年分別申請兩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并獲得資助。但是經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核實后發(fā)現,李貴寶前一個項目“水陸交錯帶中蘆葦根孔的動態(tài)和功能研究”大篇幅抄襲了另一位科技工作者的申請書,后一個項目“湖泊水庫底泥處理的新型生態(tài)技術”的申請書也有相當篇幅抄襲了其他人的申請書。
【懲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監(jiān)督委員會給予李貴寶通報批評,撤銷其已獲資助的項目,收回所有已撥經費,取消其項目申請資格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