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土耳其對原產(chǎn)于中國的玻璃纖維及其制品作出反傾銷終裁:對重慶國際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征收20.2%的反傾銷稅,對其他中國企業(yè)征收23.75%的反傾銷稅。為期5年,正式到期日為2015年12月31日。涉案產(chǎn)品海關(guān)編碼為7019.11.00.00.00、7019.12.00.00.00、7019.19.10.00.00、7019.19.90.00.00、7019.31.00.00.00、7019.90.91.00.00、7019.90.99.10.00。
2010年1月,土耳其對原產(chǎn)于中國的玻璃纖維及其制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diào)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