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石化回應高利貸傳聞:利益相關方誹謗
2012-2-8 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關鍵詞:中石化 高利貸
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北京2月7日電 針對“高利貸門”,四川中石化今日對中國青年報表示,那是個別人利用媒體和互聯(lián)網歪曲事實,對該公司進行的造謠中傷,妄圖以假亂真,顛倒黑白。有關政府部門已經給出定論,金鑫房產的變更是原股東的真實意思,合法有效,不存在隱瞞和掠奪,更沒有什么放貸黑幕。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中石化四川銷售公司及其下屬公司涉嫌向一些民營房地產企業(yè)非法發(fā)放高利貸長達數年,且金額巨大”。其中還提到,四川達州一家民營房地產公司因無法還債,被中石化四川銷售公司下屬企業(yè)接管,接管時公司3位原股東均未簽名。
此消息一出,立刻轟動網上。那么,事實到底如何?報道中涉及的“四川中石化”和中石化又是什么關系?是否存在“鯊魚吃蝦”?
據了解,中石化四川銷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由民營企業(yè)四川省中石化實業(yè)有限公司和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共同籌資組建,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892萬元,其中四川省中石化實業(yè)有限公司出資2335萬元占股比60%,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出資1557萬元占股比40%。截至目前,公司擁有50座加油站、加氣站等經營資產。
根據投資雙方協(xié)定,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只參與合資公司成品油業(yè)務的經營管理,其他業(yè)務由四川省中石化實業(yè)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自主經營。四川石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是中石化四川銷售有限公司下屬法人企業(yè),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主在達州地區(qū)經營相關業(yè)務。
報道中另一個主角金鑫房產的緣起是這樣的:金鑫公司系達州市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的一家三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原股東為劉明(法定代表人,持公司87.5%的股份)、王家云(持公司6.25%的股份)、夏德菊(劉明之妻,持公司6.25%的股份)。1993年,它獲權開發(fā)“英凰廣場”和“星勝花園危房改造”兩個項目。
據四川中石化給中國青年報出具的證據,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由于金鑫公司巨額虧損,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金鑫公司賬面虧損250余萬元(實際虧損逾1000萬元),無力啟動后期建設及歸還購房戶房款,致使開發(fā)建設時間長達10余年,成為當地的“爛尾樓”。在四川石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介入之前,劉明個人欠下高利貸2000多萬元,并利用開發(fā)項目的名義騙取工程保證金和非法集資,涉嫌個人詐騙民間資金3869萬元,被達州市通川區(qū)公安局立案偵查。
2007年12月10日,達州市達縣人民政府主持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星勝花園危房改建的有關事宜,明確指出要加強與投資方的銜接,盡快簽訂該項目的投資協(xié)議,并于同年12月12日由達縣人民政府與四川石化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四川石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簽署了《星勝花園危房改造項目投資協(xié)議書》。
2008年7月28日,達縣人民政府再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英凰廣場建設項目的有關問題。2008年9月3日,達縣人民政府與四川石化多元化產業(yè)有限公司、四川金鑫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簽定了《項目投資協(xié)議》。
2008年8月25日,經各方充分協(xié)商,金鑫房產原股東劉明、王家云、夏德菊兩次召開股東會議,決定將公司全部股權以1000元的價格轉讓給自然人黃波,黃波擔任法定代表人,并要求公司行政部在3日內完成股權變更過戶手續(xù);同日,達縣人民政府、四川石化多元產業(yè)有限公司、金鑫公司三方議定了《項目投資協(xié)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義務。
2008年8月28日,劉明與黃波按照股東會議決議,委托行政部人員前往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法定代表人、股東及股權變更登記(相關資料上,劉明、王家云、夏德菊、黃波均為被委托人員代為簽名),對此雙方均無異議,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查相關資料符合法律規(guī)定,予以變更確認。
此后,新的金鑫公司仍然聘用劉明等人辦理公司業(yè)務,并向劉明、王家云、夏德菊等人發(fā)放工資至2011年9月。其間,劉明在相關資料文件上均簽字認可黃波為法定代表人。
然而,2011年8月,劉明向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舉報稱:“2008年8月28日金鑫公司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變更系黃波偽造資料欺騙取得”。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此進行立案調查,認為四川金鑫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28日所提交的變更資料是原股東的真實意思,被舉報人黃波不存在隱瞞重要事實騙取金鑫公司的行為,變更內容合法有效,并出具了《關于四川金鑫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虛假材料取得變更登記一案查處情況的函》。
劉明仍不甘心。他又將舉報信發(fā)到了互聯(lián)網上。
四川中石化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收購金鑫公司是原法定代表人和原股東在社會輿論和經營巨虧情況下的迫切真實意愿,是經過公司集體決策,按當時的市場價格處置的,目的是償還金鑫公司巨額債務,盡快維護當地社會穩(wěn)定,解決當地民生問題!皠⒚髡u謗四川石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行放‘高利貸’和擅自變更股權事宜,妄圖以假亂真,顛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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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