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要行得通、走得遠,要加強市場監(jiān)管,更要對消費者進行科學引導;要從終端上防止超薄塑料袋流入市場,更要從源頭上遏制超薄塑料袋生產;要政府部門從政策上進行強化和完善,更要廣大群眾觀念上切實轉變。
實行“限塑令”后,人們使用塑料袋的少了,自帶籃子或布袋逛超市的多了;生產塑料袋的企業(yè)少了,轉型生產環(huán)保袋的多了;將塑料袋隨意丟棄的少了,反復使用的多了……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統計,4年間,全國塑料袋的使用量下降了三分之二,節(jié)省塑料袋400億個。粗略推算,相當于累計減少塑料消耗100多萬噸,節(jié)約石油600多萬噸,折合標準煤800多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700多萬噸。
看到“限塑令”實施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在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和隱憂。目前,不少人的“限塑”意識仍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在執(zhí)法監(jiān)管中仍不夠嚴格,塑料袋替代品仍然不夠完善,影響了“限塑令”的實施效果。譬如,在一些小商店、小超市和農貿市場里,免費提供薄膜塑料袋的情況仍然不少;在郊區(qū)和廣大農村地區(qū),仍有不少破爛不堪的塑料袋被隨意丟棄……
超薄塑料購物袋的危害性不言自明。超薄塑料袋容易破損,重復利用率低,極易造成資源浪費和“白色污染”。更重要的是,多數超薄塑料購物袋多由地下作坊用廢塑料制成,與食品接觸會對人體健康構成威脅。但令人費解的是,“限塑令”為何難達預期效果?
我們不能奢望通過塑料購物袋的付費使用來杜絕使用塑料袋的現象,更不能奢望一紙“限塑令”就能使所有的環(huán)境問題得到徹底改變。“限塑令”實施4年的經驗表明,這項法令要行得通、走得遠,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不能寄望于某一個人、某一企業(yè)或某一部門,更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
既要加強市場監(jiān)管,更要對消費者進行科學引導。要加強對市場的執(zhí)法檢查力度,特別是對一些設施條件較差、管理混亂的市場進行整頓,對一些市場上依舊我行我素的行為依法嚴處,加快探索建立塑料袋回收利用處理系統;更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倡導消費者主動拒絕使用商家提供的塑料袋,使用環(huán)保袋或拿起菜籃子。
既要從終端上防止超薄塑料袋流入市場,更要從源頭上遏制超薄塑料袋生產。要嚴格禁止商家向生產企業(yè)購買不合格的塑料袋,防止超薄塑料袋流入市場;更要把好源頭關,禁止企業(yè)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對違規(guī)生產的企業(yè)重罰,積極引導塑料包裝企業(yè)實現轉型發(fā)展。
既要政府部門從政策上進行強化和完善,更要廣大群眾觀念上切實轉變。有關部門可以考慮出臺相應的鼓勵性條款,對自覺執(zhí)行“限塑令”的商家適當在稅費上給予減免;在利用經濟手段引導老百姓減少使用塑料袋的同時,更要加大宣傳力度,普及“限塑”知識,增強公眾環(huán)保意識,切實轉變觀念,使“限塑”真正成為一種公眾自覺,形成長效機制。
我們期待,社會各界積極執(zhí)行“限塑令”,自覺向塑料購物袋說“不”,確!跋匏芰睢狈(wěn)步推進,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