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月1日起,洛杉磯地區(qū)大型零售商將被禁止向顧客提供塑料袋。自2014年7月開始,小型商店也將被禁止分發(fā)塑料袋。洛杉磯是加利福尼亞州最后實施塑料袋禁令的城市。此前該州已有近90個城鎮(zhèn)和郡縣通過塑料袋禁令。
據了解,在洛杉磯,凡是占地面積超過929平方米或年銷售額超過200萬美元的商店均不能向顧客分發(fā)塑料購物袋,紙袋也需征稅,稅額為10美分/個。洛杉磯議員Paul Krekorian是一名塑料袋禁令支持者,他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在美國,每小時塑料袋用量就達20萬個左右。洛杉磯需花費數百萬美元來治理塑料袋造成的破壞,如垃圾、管道堵塞、水污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