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江西理工大學在今年的職稱評定過程中,將設立“教學型教授”、“教學型副教授”崗位,以鼓勵更多優(yōu)秀的教師潛心于一線教學。
該校人事處副處長劉祖文說,過去學校在評定職稱過程中,有一部分教師由于承擔了比較多的教學任務,教學效果比較好,但由于沒有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兼顧好科研工作,他們一直被科研的硬指標卡住。學校每年拿出一定的指標設立“教學型教授”、“教學型副教授”崗位就是要鼓勵他們不斷地鉆研教學方法、改進教學手段,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該校規(guī)定,教師申報“教學型教授”、“教學型副教授”崗位,需首先向所在學院申請,學校組織專家對其教學水平進行綜合評估,并組織學校教學督導組、被授課程的學生對其教學效果進行課堂考評,經(jīng)學校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最后由學校聘為“教學型教授”、“教學型副教授”。
該校校長葉仁蓀說,把最優(yōu)秀的老師引導到教學一線,這是學校不可推卸的責任。
據(jù)了解,為了提高教學質量,學校還實行了教學質量問責制和師德一票否決制,并頒布了江西理工大學教師“五提倡”、“十不準”,對教師的教學行為進行了有效的規(guī)范。
評論:我個人認為江西理工大學這種舉措是在我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以及目前國內外出現(xiàn)的相關學術造假等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可稱之教育界的一大創(chuàng)舉,我們各大高校應該借鑒江西理工大學這種方法,但是為了更高的發(fā)揮這種制度優(yōu)越性,我認為我們還應該從這幾個方面進行深入研究:
(1)不同的學校應有不同的評定標準,對教學型教授的要求也不同
(2)教學型教授不僅教學上是能手,科研也要搞,只是要少一些硬性指標
(3)每一個高校應該有自己比較獨立和固定的科研團隊和教學團隊,二者分工要明確同時要相互協(xié)作,科研教學不能脫節(jié),根據(jù)學校的辦學層次要確定科研教學的比重,從而確定教學型和科研型教授的評定指標
上述僅代表我個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