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價漩渦
盡管深南電稱,高盛杰潤來函主張的損失及利息系其單方提出,公司不予認可,但深南電高層能夠弄清相關合約終止損失的相關算法嗎?
數(shù)據(jù)顯示,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25日,NYMEX輕質原油每月算術平均價只有2008年12月份低于62美元,2009年1-5月份的算術平均價低于64.5美元。
假設所簽合約未被終止,按照約定,深南電2008年12月應向高盛杰潤支付238萬美元。2009年1-5月,深南電應向高盛杰潤支付1458萬美元,6月-12月(12月輕質油均價為截至12月25日的算術均價),高盛杰潤應向深南電支付204萬美元,國際油價暴跌期間,只需累計向高盛杰潤支付1264.78萬美元。
若將高盛杰潤2008年10月、11月應付而拒付60萬美元計算在內,雙方應付未付款項沖抵,則截至目前,深南電應向高盛杰潤支付的合約金額為1432.3萬元,但這一根據(jù)輕質油市場交易數(shù)據(jù)計算出來的合約價值,與高盛杰潤算出的價格相差4.84倍。
據(jù)知情人士透露,針對高盛杰潤的索賠金額,深南電高層曾向其詢問合約評估定價的具體算法,然而高盛杰潤拒絕回應,此為深南電對高盛杰潤索賠金額不予認可的重要原因。
張曉東向記者介紹,第二份合約實際是復合期權(Compound Option),而石油復合期權的定價則尤為復雜。
因為石油衍生產品的定價無法通過石油現(xiàn)貨的價格確定,必須先推導出石油遠期的曲線和隱含波動率曲線。
記者采訪獲悉,中投證券衍生產品部的專業(yè)團隊花了2個多月,收集了大量歷史數(shù)據(jù)、開發(fā)了復雜的模型、寫了幾千行的計算機程序,才最終完成這個產品的定價。計算結果顯示,這個復合期權的價值超過2000萬美元。而深南電卻拱手將這個期權送給了高盛。
若張曉東團隊計算結論能獲得法律支持,那么高盛杰潤簽訂兩份合約之初就有產品定價欺詐之嫌。
知情人士向記者反映,簽約前,高盛杰潤銷售代表到深南電推介,表示將為深南電量身定做設計無風險套利產品,在對其所設計的結構性衍生產品進行介紹時,重點宣介產品優(yōu)點,輕描淡寫介紹缺點,對背后隱藏的因無法履約而導致的近億美元投資風險絲毫未提。
張曉東告訴記者,“深南電本著對沖石油價格劇烈波動風險的初衷,希望高盛能夠幫助其以盡可能低的成本實現(xiàn)這個目標,結果是掉進了高盛為其度身定做的陷阱�!�